(不)与备商议租其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区的120平米房屋一套,租期1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2015年7月1日,即半年后再支付剩余租金。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搬入该房。2015年12月31日,在未支付其余租金的情况下搬出该房,不知去向。 (1)假设从未向追要过其余租金,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最迟在( )前提起诉讼。 A.2016年7月1日 B.2016年12月31日 C.2017年1月1日 D.2017年12月31日 (2)假设住所地为四川省甲市某区,住所地为河南省南阳市某区,二人在重庆市某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并未约定产生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欲向提起诉讼,以下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 A.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 B.四川省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C.四川省甲市某区人民法院 D.河南省南阳市某区人民法院 (3)准备在的住所地甲市某区提起诉讼,不料该法院所在地由于2016年4月29日发生地震,无法办公,直至2016年8月29日才恢复办公,则主张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2016年11月1日 B.2017年4月30日 C.2017年8月29日 D.2016年12月29日 (4)假设在的多次寻找与追讨下,在2016年6月1日同意将房租付清。但到期仍未支付房租,则请求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2017年12月31日 B.2018年12月31日 C.2017年6月1日 D.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