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原材料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价款为2,000元,增值税额34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以银行支付。 (2)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材料价款为5 000元,增值税额850元,货款已用商业汇票方式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 (3)上述在途材料已经运达,并验收入库。 (4)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10,000元。 (5)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11 000元及增值税1 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