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7—2009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30000万元;盈余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股本与资本项目未发生变化。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1)按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2)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2008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2)2008年度,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142万元。 (3)2010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弥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200万元。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8年3月提取法定盈余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8年6月资本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08年度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0年5月以法定盈余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利润分配”、“盈余”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