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9%、13%。2019年9月1日,甲公司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正在建造的厂房一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45万元;甲公司取得后继续建造该厂房,建造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成本3万元;领用自产产品成本5万元,计税价格6万元;支付不含税工程款9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8.28万元。2019年10月16日完工投入使用,甲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该厂房2019年应折旧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