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其开发和生产的某种新型材料的市场潜力巨大,公司未来有着非常光明的发展前景。公司目前正处于创业阶段,急需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且目前(初创阶段)的盈利水平和现金净流量较低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公司难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A 公司采取的筹资方案是,定向(非公开)向若干战略投资者发行价值 800 万元、利率为 10% 的抵押公司债券。债券投资者认为,如果任 A 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自行其是,以公司的资产作为保证借入新的债务,显然将使原有债权人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之下。出于保持或增加其索偿权的安全性的愿望,经与 A 公司协商后双方共同在债务契约中写入若干保护性条款,其中规定允许公司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发行其他公司债券: (1) 税前利息保障倍数大于 4 ; (2) 抵押资产的净折余价值保持在抵押债券价值的 2 倍以上; (3) 负债与权益比率不高于 0.5 。 从公司财务报表得知, A 公司现有税后净收益 240 万元,权益资金 4000 万元,资产折余价值 3000 万元(已被用于抵押)。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40% 。假定一项新发行债券收入的 50% 用于增加被抵押资产,到下年为止公司不支付付偿债基金。 请分析:在抵押债券契约中规定的三种条件下, A 公司可分别再发行多少利率为 10% 的债券?说明上述保护性条款中哪项是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