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2017 年 7 月,某卷烟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 期初库存烟丝 30 0000 元(不含税),本期外购烟丝 80 0000 元(不含税),本期月末库存 60 0000 元(不含税),生产出甲类卷烟 200 箱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783 0000 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 30% ,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 56% 加 0.003 元 / 支 我国卷烟装箱标准:一箱 =5 个标准件 =250 标准条 =50000 支。 要求:核算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