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公司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日常会计核算。2009年3月31日结账时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确认3月30日发生的55.2元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计入当期损益。 (2)对银行存款清查时,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972620元,收到的银行对账单余额为1091495元。经逐项核对,发现以下事项: ①公司本月收回前期赊销商品的货款54000元,会计人员在记账凭证中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400 贷:应收账款 5400 会计人员根据以上记账凭证登账时,账簿记录随之出现错误。 ②公司委托银行代收货款58800元。银行已收妥并登记公司存款增加,但公司未取得收款通知,尚未将该笔款项登记人账。 ③公司以转账支票为行政管理部门购买办公用品,实际付款6900元,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将付款金额错记为9600元。 ④公司当日以转账支票支付购料款8775元,并登记银行存款减少,但持票单位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银行未将该笔业务登记入账。 [要求] (1)编制瑞华公司3月31日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的会计分录。 (2)说明瑞华公司更正银行存款日记账各项记账差错应使用的方法。 (3)计算瑞华公司3月31日结账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余额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调整后的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