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 2014 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 1 )取得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 200 万元。 ( 2 )接受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赠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5 万元。 ( 3 )管理费用 30 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 10 万元)、销售费用 70 万元(其中含广告费 30 万元、业务宣传费 20 万元)。 ( 4 )全年发生财务费用 20 万元,其中含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6 万元(借款金额 100 万元,借款年利率 6% ,借款期限一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14 万元(借款金额 200 万元,借款年利率 7% ,借款期限一年)。 ( 5 )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80 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 1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8 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6 万元。 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 、 8% 和 2% 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资料: 1、计算该企业本年度的利润总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3、计算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 4、计算该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限额? 5、计算该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 6计算该额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