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甲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当月中旬,甲某结识了,甲自称是供销贸易公司业务经理,提出聘为公司业务员,乙允诺。3月下旬的一天,甲某用伪造的公章以供销贸易公司的名义与一乡办衬衫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衬衫厂供应衬衫5000件,价款15万元;供天内交货,需方提货时先付20%的贷款,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随后,甲某将假冒供销贸易公司签订合同一事告诉了,并让筹款1万元,联系衬衫销路,以便到衬衫厂提货后迅速出手。听后不悦,表示没钱,不愿到厂家提货,但可帮助联系衬衫销路。第二天,甲某雇车单独到衬衫厂,交了3万货款后,提取衬衫5000件。运到服装城后,销给联系的客户4000件,得款8万元。另1000件推销给服装个体户丙某,丙某从甲某、小声言谈和急于出手的神态上,知悉此货系骗来的,考虑到自己未骗人,且买卖自由,便将价格压至每件10元(该品牌衬衫市场零售价50元左右),甲得款1万元,事后,甲某给1.5万元。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对甲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