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汇 商业 进出口公司 为一般纳税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 该公司 20×9 年 12 月份为本市 A 工厂从美国代理进口食用油料一批,价格条件为 FOB 上海 80000 美元,按 1.5% 收取代理手续费(采用到岸价),设 当月即期汇率(记账汇率)均为1美元=6.75元人民币。 通汇商业 进出口公司 向 A 工厂开出结算清单如下: 结算项目 外币(美元) 人民币金额(元) 1 、进口货款(价) 80000 540000 2 、国外运费 19000 128250 3 、国外保险费 2480 16740 4 、进口到岸价(价) 101480 684990 5 、进口关税 (税率 12% ) ———— ( A ) 7 、银行手续费 (手续费率 5 ‰ ) ———— ( B ) 8 、代理公司手续费(手续费率 1.5% ) ———— ( C ) 9 、进口增值税 (税率 17% ) ———— ( D ) 结算金额合计 ———— ( E ) 要求: 1 .计算上列结算清单括号内的字母所代表的数值。 2 .通汇公司根据上列结算单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 1 )通汇公司按照代理合同规定,根据上列代理清单结算金额向委托方 A 工厂收取代理款项后存入银行,并支付国外货款。 ( 2 )通汇公司支付代理国外运、保费。 ( 3 )通汇公司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 ( 4 )通汇公司交纳代理进口关税与增值税。 ( 5 )通汇公司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手续费,并根据所收的手续费计提 6% 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