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专利技术免征增值税。甲公司用一项已使用2年的专利技术从乙公司换入一台管理用设备。甲公司换出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已使用2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摊销,未计提减值准备;乙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720万元,已提折旧500万元。甲公司为换入上述设备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另支付给乙公司银行存款62.5万元。置换时,上述专利技术和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30万元和250万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损益的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