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的核算 [目的]通过练习,掌握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的核算方法。 [要求]根据下列资料,编制会计分录。 [资料]某建设单位发生下列有关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的经济业务: 1.按规定向国家开发银行借入基建投资借款800000元,已存入开户银行的存款户。 2.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户支付勘察设计费35000元、办公费3000元。 3.购入卡车一辆,买价和运杂费共102000元;购入水泥一批,买价和运杂费共63200元。上述款项,已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户支付。 4. 接到开户银行的计息通知,已将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的存款利息42500元转入本单位的存款户。 5. 签发转账支票一张,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户支付天庆建筑公司的本期已完工程价款254600元。 6. 接到开户银行的计息通知,应付计划规定建设期内的投资借款利息96400元,已从本单位的存款户中扣收。 7. 用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兴建的02号工程已竣工,并交付生产单位使用,其实际成本为6254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312700元,设备投资为246000元,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为66700元,已办妥交付使用手续。 8. 用财政的基建收入30000元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 9. 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上年年末借方余额予以冲转。 10. 假设工程全部竣工后,用结余资金18000元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