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墓志铭 君,讳发,字伯和,庐陵人,太子忠公讳修之长子也。为人纯实不欺,内外如一,淡薄无嗜好,而笃志好礼,刻苦于学。掌太学,号大儒,以法度检束士,其徒从之。是时文忠,君年十有五,,,又尽能传授古乐之说。 既长,益学问,不治科举文词,始立论议,自书契以来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无所不学。其学不务为抄掠应目前,必刮剖根本见终始,论次使族分部列,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呜乎!其志亦大矣。然其与人不,论事是是非非,遇权贵不少,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轻试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 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苏公子瞻哭之,以为君得文忠之学,喈、之徒也。 君为殿中丞时,崩,诏定皇曾孙服制。礼官疑未决,,召君问其制,君从容为言,襄即奏用之。是时,天监讨论是否同异,折中为天文书,久未就,而襄监事,即刊修。君为推考是非,取舍比次,书成,诏藏太史局。 君治官无大小,不苟简,所创立,后人不能更。其著书有《系谱图》《国朝二府年表》《年号录》,其未成者十篇。 夫人吴氏,故丞相正宪公充之女,封寿安县君。男一人,曰宪,县主簿。女七人。四年十一月甲子,葬君郑州新郑县旌贤乡刘村文忠公之兆,而宪来求铭。 (选自《集》,有删节)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