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W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17年6-7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6月2日,公司从G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示货物价款8000元,增值税1360元,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6月5日,公司从S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有关的发票账单尚未收到。 (3)6月12日,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额9360元,用以支付6月2号从G公司购入的材料货款。 (4)6月15日,公司通过银行划出款项11700元,用以支付上月欠L公司的货款。 (5)6月23日,公司从H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示的货物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尚未办理结算,H公司所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不含税款部分) (6)6月30日,公司从S公司购入甲材料的发票账单仍未收到,按规定对已经验收入库的甲材料估价25000元入账。 (7)7月10日,公司通过银行划出款项支付H公司的货款。 (8)7月15日,公司的一笔金额为3000元的应付账款因债权人原因长期无法支付,按规定批准后予以转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W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