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附有该项目土建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根据本企业能力确定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率、利润率(规费费率为6%,税率为 3.41%为统一规定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 1.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为预留金6万元,甲方供料预计费用为10万元。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提出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 3.项目计划工期为15个月,投标人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减少1个月,则在其投标报价中减少5万元(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条件下)。 4.招标方经研究内定标底为290万元,若投标人报价低于或高于标底15%以上者为废标。 有6个单位通过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递交了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表3.1.8: 投标人A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见表3.1.9),并在投标文件中确定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费用为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用的12%,其他项目费用投标人部分为总包服务费10万元,零星工程项目费用10万元。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的管理费率为8%,利润率为10%。 问题 1.该工程总造价中土建工程占45%,水暖电配套占19%,工器具占1%,设备购置 27%,设备安装8%,根据背景材料计算投标人A的工程项目总报价。 2.假设6个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基本相同,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按照最低报价法确定中标人顺序。 3.若以标底的40%与投标人原始有效报价算术平均数的60%之和为基准值,按照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值的偏差大小确定中标人顺序。 4.对于低于标底的投标人报价按照各方提出的工程款支付要求,以开工日为折现点(i= 2%),以其报价的现值确定中标人顺序,并绘制现金流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