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 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敲诈勒索罪罪。甲构成累犯。
B.
乙( 17岁)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6年3月2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乙构成累犯。
C.
丙因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200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11年2月20日因犯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判处一年管制。丙构成累犯。
D.
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 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