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 , 201 8 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 1 ) 1 月份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 550 万元。 ( 2 )发生前期工程费 120 万元,支付工程价款 750 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 150 万元,开发间接费用 138 万元。 ( 3 )发生销售费用 100 万元,财务费用 60 万元,管理费用 80 万元。 ( 4 ) 6 月 30 日,建成对外销售,该项目所有商品房的四分之一销售,取得销售收入 3500 万元,签订了销售合同;另外的四分之一作为回迁房安置回迁户,由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企业 200 万元差价款。剩余的二分之一转为企业自用。 ( 5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 10 % 。 当地规定的契税的税率为 4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3850 万元。 (不考虑地方教育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计算并回答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 8 年 计算土地增值税涉及的如下问题: ( 1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总额 。 ( 2 ) 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 3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 。 ( 4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 5 )准予扣除的 “其他扣除项目”金额 ( 6 )准予扣除的 “税金及附加”金额 ( 7 )计算 土地增值税 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 ( 8 )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 8 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