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 2016 年发生下列业务:( 1 )销售产品取得收入 2000 (不含税,下同) ( 2 )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 ,增值税税额 1.7 ;企业找一家运输公司将该批财力运回本企业,支付运杂费 0.3 ;( 3 )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 60 ;( 4 )收取当年让渡专利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 10 ;( 5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2 ;( 6 )全年销售成本 1000 ;税金及附加 100 ;( 7 )全年销售费用 500 ,含广告费 400 ;全年管理费用 200 (含业务招待费 80 );全年财务费用 50 ;( 8 )全年营业外支出 40 (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 20 ,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 10 ,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 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1 )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 2 )该企业对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 3 )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 4 )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 5 )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 6 )该企业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