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料:上海大隆工厂 2 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不考虑增值税。 1.1 日,向武汉钢铁公司函购乙材料一批,填制信汇结算凭证,汇出款项 9600 元。 2.3 日,银行转来电汇收账通知一张,金额为 32000 元,系沈阳大昌公司汇来函购商品的货款。 3.5 日,电汇广州工商银行 25000 元,开立采购专户。 4.7 日,发出沈阳大昌公司函购的商品一批,货款 31000 元,余款也从银行汇还对方。 5.8 日,向广州城中公司购进丙材料一批,货款 22500 元,材料的运杂费 800 元,一并从本月 5 日在广州开立的采购专户支付。 6.10 日,广州采购专户已结清,余款已退回存入银行。 7.12 日,武汉钢铁公司发来函购乙材料一批,并收到其附来的发票和运杂费凭证,开列货款 9000 元,运杂费 400 元,余款 200 元也已汇回,存入银行。 8.15 日,销售给南京工惠公司商品一批,货款 20000 元,连同垫付的运杂费 500 元一并向银行办妥托收结算手续。 9.17 日,银行转来苏州长虹工厂托收结算凭证,金额为 17400 元,并附来发票一张,开列甲材料一批,计货款 17200 元;运杂费凭证一张,金额 200 元。经审核无误,当即。材料尚未运达企业。 10.24 日,收到银行转来南京工惠公司款项的收账通知,金额为 20500 元。 11.28 日,银行转来自来水公司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联,金额为 248 元,系支付本月自来水费。 要求:编制以上会计分录(本题主要关注货币资金收付,暂不考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