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一士大夫, 尝 (曾经)谓吾:“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 书疏 (奏疏、信札之类),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通“服”)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此人之教子也(主谓倒装句)!若由此业,自致(到),亦不愿 汝曹(你们) 为之。 译文: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个孩子,现在已经17岁了,非常通晓公文的书写,我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他逐渐地快掌握了,用这些特长去为王公们效劳,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件紧要的事啊。”我当时低着头,没有作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诧异啊!假如因干这种职业,就可当上宰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要重视孩子早期的品德教育,良好的品德是成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