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三 一、目的 :练习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实际成本) 二、资料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 17 %。本期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 A 原材料加工为某应税消费品(属于非金银首饰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 10 %)。有关业务如下: ( 1 )发出 A 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 800000 元; ( 2 )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委托加工费用 34000 元; ( 3 )以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 4 )开出现金支票支付委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 1000 元; ( 5 )加工后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应税消费品 10000 千克 验收入库。 三、 要求: ( 1 )根据资料,计算该项加工业务的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 2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 注:委托加工收回物资准备直接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