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画家出国前将自己所作的十幅山水画交由自己的外甥保管.不学无术,嗜赌,欠下巨额赌债,讨债者络绎不绝.因讨债不成,有些债主找人带话给,称如果在半个月之后再不还债,将用“放血”.为此,整日愁眉不展,茶饭不思,东躲西藏,害怕至极.其妻吴某虽恨好赌,但事到如今,也只好帮助其想办法,助其逃过此劫.一日,吴某突然想到出国之前交给的画,便对说:何不将三舅(即)的画卖几幅还债,以后三舅即使知道,也会因为此事原谅我们的.知道此画是的命根子,但事到如今也无其他办法,只好听从吴某之言.找到,商定将其中5幅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10天内交钱交画.同时,经人介绍,同谈妥并订下协议,准备将一幅“长江三峡图”以10万价格卖,也在10天内交钱交画.正在此时,因准备在国外办个人画展而回国取画,发现的所为十分震怒,坚决不同意将自己的画卖出.夫妇见状,连忙下跪,请求宽恕,并搭救他夫妇二人.见状,于心不忍,便同意不收回卖给的五幅画,所得价款归,但交画时间在画展后;至于“长江三峡图”因是自己艺术的结晶,坚决不同意出卖.将此讯告诉、,表示同意,但则坚持自己一定要买到该画,如果不交画,他将带着协议状告. 请问:与、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