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聘请为其驾驶重型货车。该车已投交强险( A 公司)、第三者责任险( B 公司, 20 万),且在保险期限内。 2011 年 8 月 18 日,驾驶车辆在转货过程中,因下车厢后门时,被周某驾驶的车辆倒车挤压在其停放的车上死亡。 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四级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负次要责任。经调解,周某与的妻子达成 20 万的赔偿协议,且周某已经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而后,的妻子又将张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伤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 45 万的 49% 即 22.05 万。 的妻子能否获得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