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与业主按规定签订了可调整价格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合同约定按建标06号文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其中间接费率为20%,规费费率为5%,取费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如上图所示。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 因地址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障碍物导致工作A持续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 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施工单位的供电设施发生火灾,使工作C持续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增加人工费1.5万元、其他损失费用5万元。 结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工作E持续时间延长30天(该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针对上诉事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问题: 1. 按照图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工程的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并说明按此计划该工程是否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2.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获得工期 和费用补偿?分别说明理由。 3. 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