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月取得工资收入11 380元,个人缴纳五险1 250元,公积金2 500元;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获得收入5 000元;出版专著一本,收到稿费10 800元;获得上一年度优秀教师,工会奖励1 000元;另外,他参加了教师技能培训,报销了培训费用1 500元,有首套住房贷款,其当月还单独支付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1 000元。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1380-1250-2500+5000×(1-20%)+10800×(1-20%)×70%+1000-1500-1000-5000=11178 (元) 应纳税额=11178×10%-210=907.8 (元) 请问(1)这种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帮计算其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