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洪道控制段防渗帷幕的范围及深度,应遵守下列( )规定。
A.
当地基下存在着明显的相对隔水层时,一般帷幕应伸入到该隔水层内2~3m。相对隔水层透水率的控制标准为小于5Lu
B.
当地基的相对隔水层埋藏较深或分布无规律时,帷幕深度除应满足《溢洪道设计规范》(SL 253—2000) 中的第5.4.2条的要求外,还应考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基础排水措施,通过渗流计算,结合已建工程经验确定,可在0.3~0.7倍堰(闸)建基面以上最大水深范围内选择。遇透水性强的破碎带,应适当增加帷幕的深度和厚度
C.
防渗帷幕伸入岸坡的范围、深度及走向,应根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宜延伸至正常蓄水位与相对隔水层范围线(或与蓄水前地下水位线)相交处。无相对隔水层或地下水位较深时,帷幕延伸范围应通过渗流计算,并类比已建工程经验确定
D.
靠近坝肩的溢洪道,其帷幕应与大坝帷幕衔接,形成整体防渗系统。远离坝肩的溢洪道,其防渗帷幕深度、伸入岸边范围可适当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