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计算机公司(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A公司生产出一批最新配置的计算机,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A公司公开宣布每台计算机的市场价格为1.17万元(含增值税)。 (1) 2010年10月,A公司向B商场销售计算机100台,对B商场在当月2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折扣额另开发票)。 (2) 2010年10月,A公司分支机构C公司发货100台用于销售,并支付发货运费等费用12万元(其中,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9.5万元、建设基金0.5万元、装卸费l万元、保险费l万元)。 (3) 2010年10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计算机100台,每台旧型号计算机折价2 000元,旧计算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 2010年10月,A公司向希望工程捐赠计算机100台。 (5) 2010年10月,A公司将自己生产的计算机100台作为出资,投资于D公司。 (6) 2010年10月,A公司将自己生产的计算机100台以集体福利的形式分配给本公司的职工。 (7) 2010年10月,A公司购进计算机零部件,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 (8) 2010年10月,A公司从美国进口2台计算机检测设备,取得的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0万元。 要求:计算A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并简要地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