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某县工商部门对某医药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医药公司共第一人民医院销售药品300余万元。医药公司按照约定,两次组织医院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及其家属到某省旅游作为答谢,并由业务员经手直接提供数额不等的现金给上述人员作旅游零用,开支共20多万元,以医药公司业务人员差旅费入账。又查明,2006年2月,医药公司业务员私下买通县药品采购中心负责人,利用的个人影响力使医药公司获得价值120万元的药品采购订单,经查实,先后两次给了3万元“顾问费”,该款从医药公司给员工的推销奖金中开支。另查明,该医药公司于2006年8月间,将一批市值170万元的药品销售给第一人民医院时,为争取日后的销售机会,将该批药品按6折结算,购销双方均按照实际结算如实入账。 请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