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 2012 年考题改编)某市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 2018 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 1 )当年销售高档化妆品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6500 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 2240 万元。 ( 2 )将自产高档化妆品销售给本单位职工,该批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市场价 50 万元,成本 20 万元。 ( 3 )当年 税金及附加 1151.02 万元 。 ( 4 )当年发生管理费用 600 万元,其中含新技术开发费用 1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 ( 5 )当年发生销售费用 700 万元,其中含广告费 230 万元;全年发生财务费用 300 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的逾期罚息 20 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 18 万元。 ( 6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160 万元。 ( 7 )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 200 万元(属合理限额范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 6 万元、职工福利费 2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4 万元。 ( 8 )营业外支出共计 120 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 10 万元、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向贫困山区捐款 70 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 2011 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