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3d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某承包商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 思考:该承包商所运用了哪两种报价方法?是否恰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