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人2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转让商标权收入60万元。 (2)将价值50万元的产品用于换取乙公司生产的货物,将价值34万元的产品用于抵偿信用公司欠款,将价值3.5万元的产品用于馈赠客户,将价值10万元的产品用于奖励优秀职工。 (3)捐赠支出27万元,其中直接中学捐赠3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扶贫救济的捐赠24万元。 (4)违反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2.5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3万元。 (5)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3万元。 (6)全年会计利润为19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