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电视机,2013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部分财务资料如下:(1)销售A牌电视机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0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5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2)发生财务费用150万元,其中向银行支付利息60万元,因关联方乙企业借款1000万元支付给乙企业的全年利息75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3)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0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5)发生营业外支出90万元,其中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公益事业捐赠80万元,冈拖欠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10万元。假定:甲企业的其他财务资料中的内容均符合税法规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企业2013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