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啤酒的企业,使用在啤酒上的商标分别为A和B。甲厂是老牌企业,是后起之秀。由于饮料质优价廉,销路很好,导致甲厂的经济效益下降。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该市电视台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广告词中称:目前本市有一些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与本厂生产的啤酒在质量上有根本差别,系本厂产品的仿制品,唯有本厂的A牌啤酒不含化学成分,正宗,特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购买啤酒时请认准A牌标志,谨防上当受骗。甲厂的广告在市电视台播出后,许多经营啤酒的客户纷纷找退货,称其为仿制品,致使生产经营严重滑坡,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要求处理。 问题:(1)甲厂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甲厂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哪个种类的行为? (2)分析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失额应当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