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在全县医药市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店在没有取得经营药品批发的“两证一照”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批发销售,批发销售额达1万多元,属于无证经营药品批发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等的规定。对此,县卫生局于该年的8月4日对药店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药品批发业务,没收封存仓库的批发药品,罚款1000元的决定。8月29日,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对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的处罚。药店对没收1万元的处罚不服,认为卫生局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卫生局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的处罚行为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