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X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钱xx律师作为法律专家网站邀请,在直播的访谈现场谈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表示“不看好”这次并购。他称:“从反垄断法来讲,并购一事欲通过审查障碍还是很大的。另一方面,民族感情这一关是很难跨越的,民意的反映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总之,从法律、市场及民意几方面来看,并购成功都不是很容易的事。”但直播一结束,钱xx又宣布撤回在网络上的言论,通知网站不能发布。很快,钱XX的言论被隐去了。疑惑中,有“知情人士”揭开了谜底:原来钱xx“撤回”言论的行为,竟是由于可口可乐的“封口”。xx律师所的其他律师承接了可口可乐方面的委托,担任收购汇源案件的法律顾问,所以钱xx在网站的发言遭到了可口可乐的强烈抗议。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向可口可乐公司发出律师函抗议,认为钱xx律师在网站发表的言论代表其本人及该管理咨询公司共同研究的成果,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承担着参与对反垄断法研究、讨论的社会责任,应该自由发表个人言论。原来,钱xx是该管理咨询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与该管理咨询公司就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义务服务达成了长期服务协议,特别是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及反垄断领域的合作,已有三年之久。一个律师以专家身份去评判讨论某个事件,可能会影响到所里其他律师代理的委托人的利益,那么这是否就属于利益冲突和回避的范围呢?如果这个评判本身又是公益活动,是理论探索,而不是获利行为,那么这是否又构成利益冲突?(详见《法制日报》200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