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太平百货商场会计编制1997年损益表如下: 损 益 表 编制单位:太平百货商场 1997年度 单位:元 经商场财务主管审核,发现以下几笔业务没有进行核算: (1)商场对账面原价为100000元、累计折旧为60000元的一处房屋进行清理。清理转让收入40000元,清理时发生清理费用15000元。 (2)接受厂家捐赠的空调机二台,用于商场降温,计入资本公积金账户,价值6500元。 (3)投资国债取得利息收入10000元。 (4)年终从保险公司得到无赔款优待,现金5000元。 (5)商场与经济特区某企业联营,设在特区的联营企业适用 15%的所得税率,商场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000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重新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可忽略不计,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33%的税率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