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3日, 与某保险公司订立车辆保险合同1份,为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险种,保险期间1年,保单上的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车辆驾驶的轿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2017年9月24日,将该车转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但未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随后张某用这辆车在某平台做起了网约车。 (1)2018年3月28日,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到网约车订单一份,在接到乘客后的行驶过程中与发生碰控,经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随即报案,并提出理赔请求。你认为本案中张某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吗?为什么? (2)2018年4月15日,该车停下楼下,被人刮花两块油漆,去修改花费了2000元。你认为本案中张某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