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15日承接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 (1)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如果ABC事务所能够降低10%的审计收费,甲公司给陔事务所员工的房贷垫付首付的20%。 (2)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甲公司股票100股。 (3)ABC会计师事务所B注册会计师(非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儿子是甲公司财务总部的成本会计专员。 (4)目前审计项目组成员张先生2014年5月1日前曾经在甲公司信息部工作,且参与了其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 (5)ABC会计师事务所行政部与甲公司销售部合作,重要客户推销甲公司新楼盘,按照最后成交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 (6)XYZ会计师事务所的Y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以来一直为甲公司进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