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拍卖行接受委托拍卖一辆进口轿车。按照3月13日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人参加登记的最后时间是3月18日下午5点,拍卖的时间定于3月19日上午9点。到3月18日上午10点为止,只有一人登记。 拍卖公司因为害怕届时只有一个人竞拍,因此暗中委托某工作人员的家属参加竞拍,事先说好如果只有竞买,则在现场举牌;如果另有他人参加竞买,则无需举牌。 3月19日上午9点,拍卖会如期举行,竞买人包括、及另两位于3月18日下午4点登记的竞买人猪八戒和沙僧。见状,在拍卖现场就没有举牌。 经过十几价,当叫到7万元时,举牌,拍卖师重复三声,在敲槌同时,另一竞买人猪八戒再次举牌。拍卖师见状,即宣布继续竞价,最终该轿车以7.5万元被沙僧拍得。 问题: 请对本次拍卖的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做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