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拒绝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
系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的区毛纺厂职工,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毛纺厂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工资的处理、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
要求贵州省政府提供《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期,省政府以该公报属于公开出版物为由,拒绝提供,建议向新华书店或邮局购买,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外来务工人员赵某认为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有误,要求社保局更正,社保局拒绝更正,赵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要求北京市政府提供2005~2010年全北京市行政复议受理情况,撤销决定、变更决定占全部复议决定的百分比,北京市政府以需要搜集整理,但自己人手不足无法完成为由予以拒绝,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