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5年有关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产生销项税额170万元,账款期初余额为2200万元,期末余额为1600万元,票据期初余额为500万元,期末余额为650万元,、应付款项均以现金结算;账款变动数中含有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5万元。 (2)当期主营业务成本500万元,本期购入原材料进项税额85万元,应付账款期初余额为300万元,期末余额为200万元,应付票据期初余额为300万元,期末余额为250万元,存货本期期初余额为1200万元,期末余额为1000万元.不考虑该企业本年度发生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3)出售固定资产一台,原价80万元,已提折旧25万元,处置价格为60万元,现金已收到。 (4)收回某项长期股权投资额100万元,以及现金股利20万,出售某项债权性投资,收回本金200 万元,以及债券利息15万元。 要求:根据所给信息计算以下现金流入和流出(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单位:万元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