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 ( 一般纳税人 ) 接收 B 企业 ( 小规模纳税人 ) 的委托,为 B 企业加工铸钢件 500 个, A 企业既可以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如果采取经销加工生产, B 企业收回每个铸钢件的价格为 210 元 ( 不含税 ) ,有关税费由 A 企业负担,加工时提供熟铁 50 吨,每吨作价 1250 元 ( 不含税 ) 。由于 B 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能提供由税务局按 3% 征收率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取来料加工方式,每个铸钢件的加工费收入为 82 元,加工费共计 41 000 元,加工时电费、燃料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600 元。作为 A 企业应当如税务筹划,选择较为合理的加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