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液货舱的透气系统应完全的区别于船舶其他舱室的空气管。凡液货舱甲板上能散发出可燃气体的开口其布置和部位应使可燃气体进入含有引燃火源的围闭处所或聚集在可能构成着火危险的甲板机械和设附近的可能性减至最低程度。
B.
在任何情况下,由于液货舱内温度变化所产生的少量蒸气、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能流经压力/真空阀。
C.
在液货装载和压载或卸载过程中,大量蒸气、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能够通过。
D.
需要设有一套辅助货油舱透气装置,以便在主透气装置失灵时,能将全部的蒸汽、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通过其排出,从而防止液货舱出现过压或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