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中国四川某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成都(内陆城市)至卡拉奇,有集装箱多式联运服务,成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contracting carrier)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联运单据(MTD )。货物在成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 CY)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广州, 然后装上海轮运到卡拉奇。国内制造商不愿承担共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巴基斯坦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付运输之前的风险。问:(1)国内制造商是否可按FOB、CFR或CIF术语报价?你认为国内制造商应采用何种术语?为什么? (2)国内制造商是否应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