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某市财政局对某服装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服装公司在2005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主管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的会计人员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 (2)存货计价方法发生了变更,原1月份到3月份为先进先出法,4月份起改为后进先出法,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也未说明变更原因。 (3)处理生产服装剩余的边角料,取得收入2000元,出纳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立账册登记保管。 (4)有一入账购货发票,大写金额为叁仟伍佰陆拾元整,小写金额由原来的3650元更正为3560元。 (5)3月份会计报告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盖章后报送。 (6)录用小王为会计人员,从事公司应收账款的登记工作,小王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会计法有关规定,分析以上哪些事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