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一台公允价值为 1 000 000元的新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合同注明租赁期8年,每年租金150 000元,该设备预计可用10年。承租人的担保30 000元,与承租人有三方担保的20 000元,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的担保60 000元,假设租赁期满的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20 000元,或有租金5 000元,履约成本10 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到期时乙公司应归还租赁资产。 要求: ( 1)分别计算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 ( 2)计算未担保 ( 3)分别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最低租赁收款额 ( 4)假设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980 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判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