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19年7月,甲公司将生产A产品所用原材料M委托乙公司加工,乙公司属于专门从事加工业务的企业。甲公司2019年7月委托乙公司加工M材料的有业务如下:(1)1日,甲公司发出M材料实际成本为24 900元。 (2)15日,支付加工费为3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90元。(3)20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费6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4元,均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4)23日,将加工收回的物资全部投入生产A产品。生产A产品过程中还发生工资费用9 000元,福利费用1 750元,结转制造费用10 600元。(5)31日,A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5>、根据资料(1)至(5),甲公司7月31日完工入库A产品的成本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