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司设有供电和供水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在分配费用前,供电车间的待分配费用为254 200元,供水车间的待分配费用为101 500元。本月供电车间供电88 000度,其中供水车间耗用6 000度,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耗用60 000度,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8 000度,企业管理部门耗用14 000度。本月供水车间供水38 000吨,其中供电车间耗用1 600吨,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耗用30 000吨,企业管理部门耗用6 400吨。该公司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费用分配率保留四位小数,分配金额不保留小数;对外分配费用的尾差由管理费用负担。) 供电车间费用分配率(第一空)(元/度) 供水车间费用分配率=(第二空)(元/吨) 基本生产车间产品生产应负担的电费 =(第三空)元) 基本生产车间一般消耗应负担的电费 =(第四空)(元) 企业管理部门应负担的电费 =(第五空)(元) 基本生产车间应负担的水费 =(第六空)(元) 企业管理部门应负担的水费 =(第七空)(元)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X产品)( 第八空) 制造费用 (第九空) 管理费用 61 245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254 200 —辅助生产车间(供水车间)101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