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所有产品适用13%的税率,2019年12月发生如下销售业务,请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1)销售A产品1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 (2)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B产品500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 (3)销售C产品10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并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的A产品100件无偿赠送给当地福利院,公司显示A产品库存商品成本每件130元。 (5)公司采用商业折扣的方式销售D产品一批,市场价原价30万元,现采取8折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公司销售E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为鼓励对方尽早还款,提出当月月底前还款可以按85折结算,当月若不能还款,仍按原价结算,客户当月还款。 (7)公司出租仓库(该仓库公司于2012年建设)当月收取租金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公司对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20万元,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收取上年借给乙公司借款800万元,同时取得利息收入1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公司将2002年购买的一辆小货车按评估价2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并开具了二手车交易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