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某综合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主要内容确定如下: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 4.编制标底;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7.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8.接受投标文件; 9.开标; 10.确定中标单位; 11.评标; 12.签订承发包合同;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现有A、B、C、D共4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该工程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见表1。 表1 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和工期 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如下。 1.报价以标底价(3600万元)的±3%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报价-3%为100分,在报价-3%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5分。 2.定额工期为500天,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天扣2分。 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查时评定。 企业信誉得分:C单位为100分,A、B、D单位均为95分。施工经验得分:A、B单位为100分,C、D单位为95分。 4.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各为15%。 问题: 1.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在表2中填制每个投标单位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其中报价得分要求列出计算式,请根据总得分列出名次并确定中标单位。